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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论文】叶金育:法际整合视域下婚姻家庭的税法保障

发布者:  时间:2023-07-26  浏览:

摘要:21世纪以来,国人婚姻家庭观念遭受冲击,婚姻动荡、生育低下,婚姻家庭的老龄化等成为重要国情。与之相应,注重家庭发展、保护婚姻家庭不但成为国策,而且为《宪法》和《民法典》所关注。只是宪法旨在价值引领,民商法偏好意思自治,注定两者保障婚姻家庭的法际局限。税法融财政功能和调节功能为一体,可补位宪法与民商法,担当婚姻家庭的保障利器。然受制于“融贯契税与个税的二元保障结构”“不征税、免税与扣除三维保障工具”和“脱钩婚姻家庭的课税单位保障惯习”等税制现况,税法保障婚姻家庭的应然功能大为削弱。鉴于婚姻家庭的伦理特性、变迁困局和税法调节机理,将婚姻家庭整体视为课税特区,构造中性为原则、调控为例外的婚姻家庭税法立场,健全婚姻家庭保障的税种链条,科学选择、组合配置税法保障工具,赋予纳税人课税单位的选择权可谓是释放税法之于婚姻家庭应然保障功能的理想径路。

关键词:法际整合;婚姻家庭;税法保障;婚姻家庭税法;课税特区;

原文刊发于《法学评论》2023年第4期